
各有關單位:
《根據“十三五”廣西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第四版)》(桂科計字〔2019〕116號),對符合“廣西科技基地和人才專項”中“創新平臺與科技基礎條件平臺建設”方向39要求的新獲認定廣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將給予一次性財政資金后補助經費50萬元支持。為開展相關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需填報項目后補助經費申請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填報對象
自治區科技廳2019年11月22日認定的廣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見附件1)。
二、填報要求
根據指南要求,對新認定的廣西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給予一次性財政資金后補助,但對同一依托單位在同一技術領域獲認定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中心,不重復資助。請各相關單位嚴格按照上述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填寫項目后補助經費申請表(見附件2),并于2019年12月13日前將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發送電子版)報送我廳,逾期將不再受理。
我廳將組織對所報送的申請表進行審查,符合指南要求的將按有關程序審批立項并撥付后補助經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2019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