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關于鄉村振興戰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我區田園綜合體建設工作,促進現代特色農業示范區提質升級,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西田園綜合體創建方案的通知》(桂政辦發〔2017〕183號,以下簡稱《創建方案》)精神,現就開展2021年自治區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全區農村工作會議的決策部署,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目標,統籌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繼續按照農村生產生活生態“三生同步”、一二三產業“三產融合”、農業文化旅游“三位一體”的要求,在塑造鄉村“形、實、魂”上下功夫,建設一批以農民專業合作社為主要載體,讓農民充分參與和受益,集循環農業、創意農業、農事體驗于一體的田園綜合體,實現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體要求,走出一條具有廣西特色的鄉村振興試點之路。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農為主,農文旅結合。以保護耕地為前提,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突出農業特色,發展現代農業,促進產業融合,提高農業綜合效益和現代化水平。傳承和發揚民俗文化、民族文化和農耕文化,保持農村田園風光,留住鄉愁。進一步拓展農業功能,堅持農業與文化創意、休閑旅游相融合,構建多功能、復合型、創新性的產業綜合體。
——堅持農民主體,多元參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確保農民參與和受益,完善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民利益聯結機制,帶動農民持續穩定增收。把發展集體經濟作為產業發展的重要途徑,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提升集體經濟發展活力。充分發揮農村集體組織在鄉村建設治理中的主體作用,通過農村集體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渠道,讓農民參與田園綜合體建設和管理。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按照政府引導、企業參與、市場化運作的要求,政府重點做好頂層設計、提供基礎設施配套和公共服務,整合資金加大產業扶持力度;引進各類社會主體進行產業開發、綜合體運營。創新建設模式、管理方式和服務手段,全面激活市場、激活要素、激活主體,調動多元主體的積極性,共同推動田園綜合體建設。
——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推動改革創新。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制度不動搖。深入推進農村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保障農民承包權的前提下,以放活農村土地經營權為重點,盤活農村集體土地和集體資產,激活農村發展要素。?
——堅持科學布局,重點打造。要根據鄉村振興工作要求,以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為引領,科學布局,優先在基礎條件好、潛力大、積極性高的,列入自治區重點建設區域的地方,重點打造一批精品工程,實現典型引領。
三、目標任務
按照持續推進、高標準建設、穩步推進的原則,重點依托現代特色農業示范區(原則上要求自治區4星級示范區以上),選擇產業基礎扎實、交通便利、自然稟賦較好、文化底蘊深厚的區域,優先在自治區黨委政府明確的重點區域先行試點。通過試點,積極探索和推進田園綜合體公共服務供給、土地利用、多元投入、產業支撐、鄉村治理新機制,通過串點連片、組團建設、集聚開發,實現農田園區化、產業融合化、鄉村景區化、服務便利化、經營市場化的目標。
通過競爭立項方式,選擇8個自治區級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每個項目建設期3年(2021—2023年)。每個試點項目建設期內每年給予自治區財政資金1000萬元支持,主要用于農業農村的基礎設施、服務設施、產業發展及生態建設等方面。同時,還將根據《創建方案》要求,在建設用地、創業創新等政策上給予支持。
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式
(一)申報范圍。
以縣(市、區)為試點項目申報單位,各設區市按照擇優推薦原則,選取1—2個試點項目向我辦申報。轄10個以上縣(市、區)的設區市可報送2個試點,其余報送1個試點。
自治區農墾局以直屬農場為試點項目申報單位,由自治區農墾局按照擇優推薦原則,選取1個項目向我辦申報。
已進入自治區田園綜合體備選項目庫且中期監測合格的,可直接申報本次試點項目,不占用設區市或農墾的指標。
(二)申報和評審程序。
1.項目申報。各試點項目申報單位按照《創建方案》要求,科學編制試點項目三年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論證并形成審核意見,以縣級人民政府名義報所在市農業農村局。
2.市級評審。各設區市按田園綜合體創建部門間的協調機制等有關要求,組織開展市級評審工作。通過現場核查及材料評審等方式,對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合理性、可行性和規范性等進行評審,擇優選取,并報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按要求報送我辦。
3.自治區級評審。自治區廳際聯席會議將采取實地考察、專家評審、現場答辯、綜合評議、公示等方式,對各地申報的試點項目進行綜合評審,擇優選擇一批項目報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納入試點范圍。
(三)項目批復。
納入試點范圍的項目,由廳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審定批復項目總體規劃;試點單位根據批復的總體規劃,分年度制定具體的年度實施方案和資金使用計劃,落實具體項目、建設主體及資金渠道,由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審定后報自治區備案;由自治區田園綜合體財政支持資金實施的項目,應編制具體資金項目實施計劃,經市級農業農村部門按規定審核批復后實施,并報自治區備案。
五、試點項目申報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作。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扎實做好準備工作,確保2021年田園綜合體試點項目申報工作順利開展。各設區市、自治區農墾局要加強部門協調配合,指導有條件的縣(市、區)、直屬農場開展試點項目申報工作,按照《創建方案》要求,科學合理開展選項及規劃工作,認真組織申報。
(二)嚴格申報條件,評審擇優選項。各縣(市、區)按照《創建方案》確定的“五有一高”基本條件、“七大工程”建設內容及本通知要求,科學合理編制試點項目三年規劃、實施方案和任務清單,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按規定組織專家評審。各市和自治區農墾局要嚴格把關,組織好試點項目評審和申報工作,確保公平、公正。凡未經專家評審形成推薦意見、設區市或自治區農墾局未組織擇優選項評審的,不得向自治區申報試點項目。
(三)申報材料要求。
1.報送材料:申報材料包括試點項目三年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任務清單;市級的審核意見;縣級人民政府項目申報文件;市級人民政府同意申報項目批復文件;市級農業農村部門申報文件。
2.報送時間:各市農業農村部門、自治區農墾局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將申報試點項目有關材料(一式10份,電子光盤3份)報送我辦(南寧市青山路8號農業農村廳農田建設管理處,郵編530021),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項。